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25 · 学工部 江述华 · 阅读

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部门、各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及《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学院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大专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院全日制大专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院全日制大专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

二、把握申请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籍状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助困类资助项目)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应实现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排名范围应是名额下达的最末端单位(专业、同年级同专业、班级)所有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包括排名范围内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规范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学院大专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采用二级系部(以下简称系)以年级或专业推荐,院级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产生。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经系部推荐审核,并在本系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系部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学院当年大专在校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提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本系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系部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学院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附件6),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系部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分为2500/人·年、3700/人·年、4900/人·年三个档次),并在本系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系部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拟资助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提出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备案。

四、落实工作要求

2025年学院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各系部所分配的总名额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分配至各系部的名额为准。

各系部需随推荐名单报送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附件9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文裆,纸质版需加盖各系部公章。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期间将开通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26592582 邹老师 

附件:1.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

      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1版)

      6.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

      7.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汇总名单表

      8.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

      9.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