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口腔医学技术2306班胡泽江等16名学生做退学处理的通知

2025-07-10 · 教学事务部 王娜 · 阅读

各部、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 号)文件精神,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学院将做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经学院 2025 年第八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口腔医学技术 2306 班胡泽江等 16 名同学做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学生名单见附件。